天教〔2016〕80号
各中、小学、九年制学校、幼儿园,市工业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4]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12号)及相关文件的精神,现将《天长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天长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5日
天长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4]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12号)及相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天长市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与任务
(一)培训目标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指南等,逐步建立起开放式、多层次的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体系,推行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培训新模式,对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帮助教师掌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发展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的能力,具备主动运用信息技术实现专业自主发展能力。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在培训合格后,通过测评,到2017年,我市等级达标率必须不低于全省标准要求,即: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初级水平达标率100%,中级水平达标率60%,高级水平达标率20%。
(二)任务安排
1.按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做好所有教师提升工程培训和测评工作。
2.已经参加过提升工程培训和其它相关培训的教师,在2016年5月中旬前完成测评工作。
3. 对尚未参加提升工程培训的教师,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做好培训组织工作,相关要求另文通知。
二、培训对象
1.全市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全体在职教师。
2. 为做好提升工程与“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的衔接,通过课程、学时、资源整合,优化培训内容,避免重复培训,现对参加过“英特尔未来教育”、“微软携手助学”、“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等培训的项目进行整合。凡参加过上述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相关培训项目的教师不予免学,原则上从2016年起还需参加提升工程培训。
3.参加过上述项目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者,或参加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相关的省级以上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者,可折算相应学分(学时),纳入提升工程全员培训。鼓励教师在已有等级基础上,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高一等级培训。
三、测评工作安排
(一)已参加提升工程培训教师测评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3月下旬-4月上旬),宣传布置,组建专家团队,分级培训,宣传、学习《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评价标准(试行)》主要内容;
第二阶段(4月中旬-5月上旬),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参训教师上传情境作品和相应的教学设计,或提交免测材料;
第三阶段(5月中旬-6月上旬 ),市、县和学校分别组织专家评审教师作品;
第四阶段(6月中旬-6月下旬),省教育厅组织抽查,发展测评工作总结评估,发放发展测评证书。
(二)尚未参加培训教师的测评工作按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工作办法参照本文执行。
四、测评方式
参评教师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测评系统(,教师账号见附件四),提交情境作品和相应的教学设计。其中,参加2014年度省电教馆组织的信息技术应用培训考试合格的教师,向所在学校申请,由市、县(区)师训部门集中统一向省工程办上报数据表。教师本人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进行诊断测评,确定测评等级,根据诊断测评等级提交相应等级的情境作品。
申报初级的情境作品应能反映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支持课堂教学的某个环节,时长不超过8分钟;申报中级的情境作品应能反映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支持课堂教学的某个片段,时长不超过10分钟;申报高级的情境作品应能反映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支持课堂教学和转变学生学习方式,时长不超过12分钟。(情境作品上传要求见附件二)
五、免测条件及申报
凡2014年1月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应用类比赛活动,获得下述奖项的,本人可在测评系统上传获奖证书,申请免测,经学校审核后,按评审权限分别审核并确定相应等级。
1.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市级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县级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可认定为高级。
2.市级比赛三等奖、优秀奖获得者,县(区)级比赛二等奖获得者,可认定为中级。
3.县(区)级比赛三等奖、优秀奖获得者,可认定为初级。
上述各类比赛中,全国性比赛主要包括教育部组织的新媒体新技术全国中小学创新(互动)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课例征集比赛和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省级比赛包括全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和长三角微课比赛。市县区比赛项目为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并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备案的信息技术应用类比赛。
参加上述比赛并获奖,如未拿到获奖证书的教师,可以上传有关部门组织参赛文件和本人获奖证明。全国性和省级比赛由省电教馆出具相关证明;市县(区)级比赛由市县(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六、情境作品的评审
情境作品由市、县(区)、校分级评审。中小学幼儿园(农村小学由乡镇中心校组织评审,下同)组织专家评审初级;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中级;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高级。省教育厅师资处组织专家指导、抽查各级评审工作。(评价标准见附件一)
市、县(区)、校要遴选责任心强,业务水平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评审专家团队,专家团队应包括教研、电教、师训,骨干教师及信息技术专业人员。
情境作品的评审按百分制赋分,60分以上为合格。每件作品由三位专家分别在测评系统依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测评系统自动按平均分计分。
参训教师提交的教学设计,原则上作为专家评审情境作品时的参考。
七、测评工作实施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成立市教育局提升工程培训与测试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李大山
副组长:董启湖 戴书祥
成 员:曾 健 曹福泉 俞礼云 赵树杰
全面负责全市提升工程培训与测试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
1.协调组:
组 长:戴书祥
成 员:曾 健 俞礼云 赵树杰
负责全市提升工程培训与测试工作的分工及协调有关科室相互衔接等工作。
2.培训组:
组 长:俞礼云
成 员:姜 明 嵇国光 王长山
负责全市提升工程各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工作。
3.技术管理组:
组 长:曾 健
副组长:丁士忠 李学军
成 员:
(1)市级技术管理员:
高中:由丁士忠负责牵头成立
初中、小学、幼儿园:由李学军负责牵头成立,嵇国光配合
负责全市提升工程中级测评县级管理员、专家库维护,校级管理员的培训和测评系统操作和拍摄技术指导工作,分发中级测评人员情境作品给相应专家评审。
(2)校级技术管理员:负责本校测评系统操作和拍摄技术指导工作,分发本校初级测评人员情境作品给相应专家评审。各校级技术管理员要报市教育局备案。
4.评审专家组
组 长:赵树杰
副组长:丁士忠
成 员:
(1)中级测评专家库成员(市级专家库)
高中: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理化生组、政史地组、综合组(音体美计等)
初中: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理化生组、政史地组、综合组(音体美计等)
小学: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综合组(音体美计等)
幼儿园:幼儿组
负责全市提升工程申报中级的测评工作,此专家库成员本人的测评作品必须要参加提升工程高级测评。
市教育局按学段、学科组推荐教学业务精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较高的一线教师参加专家团队。具体人数按中级申报情况,每约80人配备3位专家。相关人员职责按省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初级测评专家库成员(校级专家库)
负责本校提升工程申报初级的测评工作,此专家库成员本人的测评作品必须要参加提升工程中级及以上测评。
各学校按学段、学科组推荐教学业务精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较高的一线教师参加专家团队。教职工在100人左右的学校每学科组3位专家组成,教职工在200人左右的学校语、数、英每学科组分成2小组,每小组3位专家,即6人组成。各学校要将校级专家成员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建立校级领导组和指派管理员,并将校级管理员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开展市级管理团队、专家组培训和校级管理员培训。
1.各校要安排一位熟悉信息技术、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管理员(管理员账号见附件五),已参加本次测评的管理员要申报高级,尚未参加测评的管理员在后续培训中也要申报高级。要合理安排好管理员工作,使其能稳定、长期做好此项工作,并按附件六要求上报。为保证此项工作的连续性,若需指派他人,需向市教育局作出说明。
2.市教育局建立管理员、技术组和专家团队,分发账号,并开展培训。
3.对校级管理员开展培训。
(四)各校建立校级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
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校级管理团队,分发校级专家账号,负责任务分发和操作答疑工作,可与技术组结合。遴选教学业务能力强、有一定信息技术操作能力且有责任心的教师组成专家团队,负责本校申报初级教师的评审工作。名单按附件七要求上报(具体人员按上述初级专家库成员要求报)。
(五)各校开展校级管理团队和专家组培训。
各校要组织教师学习提升工程相关文件要求精神和测评评价标准(文件和标准见附件八和附件一),使每位教师了解培训要求与工作安排,对照评价标准,结合教学工作,安排自己的提升学习。对参加本次测评工作的教师要明确近期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测评准备工作。
(六)整理、上传教师免测材料。各校根据实际情况,按学科建立磨课组,组织有一定摄像技术、视频编辑能力、电脑操作能力的教师组成技术组。
1.按文件要求整理、上传免测材料。证书审核的第一关在学校,各校要组织专家队伍对证书进行预先审核,确保证书真实、有效。各校组织专家组审核申报初级的免测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审核申报中级的免测材料。免测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教师要重新申报或参加测评。
2.各校要建立磨课组,开展集体备课,尤其注意课堂中信息技术的运用;优化教学设计,提升课堂质量。
3.组建技术组,对不熟悉摄像与视频编辑的教师开展培训。没有设备的学校,要创造摄像条件,确保录像的质量。
(七)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按要求上课、录课并编辑。
制订拍摄计划,参加测评教师在充分磨课的基础上,确保参测者本人出镜上课。由学校集中安排录制,按要求编辑,在片头注明课题、教材版本、上课人信息等。
(八)组织上传。
按要求生成指定格式视频文件,集中组织上传。
(九)市教育局按要求做好申报中级的评审工作,各校做好申报初级的评审工作。评审要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十)证书发放。
发展测评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师资处发放发展测评证书(可在测评系统下载打印)。
发展测评成绩不合格者,提供一次补测机会,补测仍不合格者,可以重新参加项目培训后,再申请参加提升工程发展测评。
(十一)做好培训、测评工作总结。
(十二)资源库建设
通过发展测评,教育厅将建设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资源库,在参训教师提交的情境作品中,通过各级遴选,形成一批优质作品,再由专家加工整理,作为生成性优质案例资源,充实到能力提升工程课程资源库,供全省教师选学分享。
八、激励机制
(一)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
1.新入职教师申报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原则上不低于中级,否则不得参加职称评聘、评优评先。
2.2017年以后,凡评聘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职称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原则上不低于中级,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原则上不得低于高级,否则,不得参评。
3.参加地市级评优评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原则上不低于中级,参加省级及以上评优评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原则上不低于高级,否则不得参评。
4.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年度培训不合格或等级测评不通过的,绩效考核不得评优。
(二)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与测评工作纳入中小学办学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
各校要为教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创造硬件条件,建立领导组与专家团队,结合校本研修活动,对学校教师、专家、管理员进行培训,确保人人知晓测评的标准要求,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促用”的目标,激励教师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结合省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和班班通使用,逐步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激发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进行日常工作的主动性。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评比。
九、经费保障
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完善软、硬件环境,对相关人员经费作出妥善安排,为本校开展发展测评创造良好条件。经费来源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1〕1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幼儿教师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教师〔2012〕8号)要求执行。
附件一: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二:情境作品和教学设计上传要求
附件三: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发展测评证书》样本
附件四:各校参测教师名单
附件五:学校管理员账号和初始密码
附件六:校级管理员上报表
附件七:校级专家用户模板及上报表
附件八:教育部、省教育厅提升工程的三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