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周工作安排
(2016年10月10—16日)
学 校 工 作 |
1、本周值日班级:高一(7)班、高二(4)班、高三(2)班;值日班主任:董金松、毛德山、王培中;体育教师值日:李勇;行政值日:吴云飞、金方山、蔡永新。 2、高三年级做好第二次月考分析工作,高二、高一年级做好第一次段考组织工作。 3、按时间节点要求做好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4、执行冬春季作息时间。上午不变;下午预备2:00,上课2:10;晚餐高三5:45,高二5:55,高一6:05;晚自习6:40-9:50。 5、做好滁州市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市级复查迎检工作。 6、启动《天长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宣传教育工作。 自2016年11月1日起,下列公共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①文物保护单位;②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③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50米范围内;④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⑤医疗机构、学校(含幼儿园)、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商场、影剧院;⑥红草湖湿地公园、滨湖公园、绿地、苗圃;⑦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白塔河以南、千秋大道以北、川桥河以东、东北过境线以西”范围区域。在限制区域内除每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五、正月十五外,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教导处、 教科室 工作 |
1、周一晚自习召开参加省运动会运动员教练员会议。 2、做好校运动会、运动员报名工作。 3、做好滁州市高级中学联谊会周五会议的准备工作。 4、协助高一、高二年级安排好本学期第一次段考。 5、组织参加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6、做好学生健康数据测评上报工作。 7、上报实验报废药品材料。 8、做好学生上网注册工作。 |
政教处、 团委 工作 |
1、国旗下讲话主题:有一种力量叫成长。 2、发放《天长中学关于天长市城区限放烟花爆竹致家长一封信》。 3、10月9日邀请李宏祥同志来校做“孝老爱亲”报告会。 4、10月9日晚自习,高一年级各班召开校园欺凌防治宣传主题班会。 5、上报市教体局“限放烟花爆竹规定”宣传活动材料和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活动材料。 6、汇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奖学金申请材料。 7、检查2016年庆国庆节、迎重阳黑板报。 |
总务处、 工会 工作 |
1、上报2015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相关资料。 2、召开物业保安会议,安排相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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